联赛 冠军赛 降级赛
赛制

丹超常规赛名次决定办法:
(一)丹麦超级联赛共由14支球队组成,采用主客场双循环赛制,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;
(二)丹超联赛结束,积分多的球队名次列前;
(三)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依以下顺序排列名次:
a)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
b)进球数多者,名次列前
c)若再相同则要进行附加赛

丹超附加赛名次决定办法:
(一)联赛附加赛分两个组:常规赛前六名直接进入争冠组,后八名进入保级组(A组和B组)
(二)常规赛的积分作为附加赛的初始积分,进行双循环较量。

欧战资格:
(一)争冠组冠军获得下赛季欧冠第2轮资格赛席位;
(二)亚军获欧联第2轮资格赛名额;
(三)第3名与降级组最终胜者进行单场决胜的附加赛来争一张欧联第1轮资格赛的门票;
(四)丹麦杯冠军获得参加下赛季欧联第1轮附加赛的席位,若丹麦杯冠军通过联赛取得更好的欧战席位,则名额依次顺延。

降级制度:
(一)保级组每小组后2名共4队进行主客场两回合淘汰赛,两个胜者再进行两回合的较量,胜者直接保级。负者将与丹甲第3名踢主客两回合的升降级附加赛。
(二)两个负者也踢主客两回合的附加赛,负者降级;胜者还要与丹甲第2名踢主客两回合的升降级附加赛。